委机关(省能源局)各有关处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考核办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委3季度考核指标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认真对照《2020年度工作任务考核指标分解表》(附件1)和《2020年度共性考核指标分解表》(附件2),填报2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含旁证材料及目录)及3季度工作计划。
2. 填报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时,应注意与2季度的计划内容一一对应。共性指标的工作计划由相关职能部门下达,不需要填报3季度计划,填报2季度完成情况时,应注意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
3. 旁证材料目录请保存为word格式,目录名称应与目标任务一一对应,如涉及多项目标任务,按照分解指标序号分别填写报送。
4. 旁证材料应充分印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所报送目录中的材料顺序,对材料首页进行拍照或截图,并将图片粘贴在word中,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5. 计划涉及多个处室(单位)的,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报送完成情况。
6. 以上材料经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3季度计划于6月30日18:00前,2季度完成情况于7月8日18:00前,连同电子版报送委人事处(南222室)。
联系人:史 鑫 李 猛
电 话:63913297 63913261
人事处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