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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指标日常监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时间:2020-05-21 16:44:49

委机关(省能源局)各有关处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引领助推作用,现就做好2020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指标细化分解和日常监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指标分解细化

        1. 各处室(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全面对照审视考核指标,深刻理解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准确把握我省现状是什么、任务是什么,既抓细抓好已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又逐条逐项对标对表涉及本处室(单位)的重要要求和指示,及时补充强化,相关意见建议及时与委考核办沟通。

        2. 涉及工作任务的处室(单位)请认真对照《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度工作任务考核指标分解表》(附件1),在“评价要点”栏中填报年度工作计划评价要点,评价要点既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又要全面反映考核指标要求,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 涉及共性考核指标的处室,要按照省委提出的旗帜鲜明讲政治、弘扬延安精神、驰而不息改进作风、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肃清赵正永流毒和恶劣影响等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积极与共性指标牵头部门沟通衔接,做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共性考核指标评价要点和工作计划的填报(附件2),并根据任务下达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4. 请各处室(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填报二季度工作计划,并附有效旁证材料目录(不含旁证材料)。

        5. 请县域处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我委所承担的脱贫攻坚年度任务和评价要点。

        二、考核指标日常监控

        1. 涉及市(区)考核指标的处室,要围绕贯彻落实陕西新时代工作的五项要求,结合我委职能,重点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净增“五上”企业数、能源消费总量、单位GDP能耗、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的推进和日常监控工作。

        2. 请各有关处室按照责任分工,结合指标实际运行规律,对2020年度各市(区)考核指标量化数值(附件3)进行细化分解。细化分解可以以季度或半年为节点,确实无法分解细化的需提供情况说明。

        三、增强协同协作

        为增强机关处室与委属单位的协同协作,请各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拟定本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目标任务应当聚焦主要职责和重点工作,不宜过多过细。

        四、相关要求

        1.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情况作为考核评判的政治标准,贯穿考核始终。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取得实效的,在年度考核时加分鼓励。对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在年度考核时扣分降档。对出现突出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直接评为“较差”等次。

        2. 以上材料经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请于5月28日18:00前,连同电子版报送委考核办(南222室)。

        联系方式:史鑫  63913297    李猛  63913261

        

                     委考核办(人事处)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