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重点领域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已实质性开工建设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的公示
来源:工业处
发布时间:2024-11-28
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差别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4〕993号),对工业重点领域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未按期实质性开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用电价格加价。近期,在企业报送有关技改项目佐证资料基础上,经相关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 我委复核认定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陕西省神木银丰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分公司等7户企业已实质性开工建设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存在异议,请书面反馈省发展改革委。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联系电话:029-63913248
传 真:029-63913273
附件:陕西省工业重点领域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