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汉台区:坚持五向发力提升五度  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市县(区)发改工作信息参阅(第128期)
来源: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28

今年以来,汉台区紧扣优化提升政务、政策、要素、法治、政商“五个环境”,坚持“五向发力”,全力“提升五度”,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服务加力,提升为民办事便利度。坚持以群众办事“就近办理、一次办好”为工作目标,大力实施“一窗两端三级”改革,着力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一是强化“一窗”服务集成。在全市首创“全面大综合+分类小综合”“一窗通办1+N”工作模式,15个区级部门18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通办”,267项涉企涉税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拓展“两端”服务功能。拓展线上线下移动端全方位服务渠道,全区行政许可事项网办率达99.72%。与市域内外32个县区签订政务服务合作协议,“跨域通办”事项涵盖10类领域1288项。实施“远程云踏勘”服务,审批时间从半日压缩至10分钟。三是建强“三级”服务体系。区、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实现互联互通,366项审批服务事项集中进驻便民服务中心,27项政务服务事项镇街村居联审联办,构建起群众“家门口”的便民服务站点。

政策发力,提升纾困帮扶准度。密切关注企业发展所需所盼,不断完善政企沟通交流机制,全心全意当好经济发展“服务员”。一是精准落实政策。“陕企通”平台线上注册量达1.74万户,办理企业诉求19条,响应率、办结率、满意率达100%。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全程网办,落实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二是精心包抓帮扶。常态化召开政企早餐会,持续深入开展“五上”企业遍访包联活动,畅通政企沟通对接平台,今年以来累计解决问题209条。三是创新融资扶持。区政府出资建立中小企业应急纾困基金,帮助企业“无缝续贷”,已为区内16家企业发放19笔8080万元纾困基金,撬动银行贷款2.17亿元,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四是强化人才支撑。修订《汉台区人才绿卡服务保障制度》,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建设省级科创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高层次人才平台5个,分类统计掌握各类人才2242名。

要素聚力,提升项目建设强度。树牢“项目为王”理念,围绕项目建设全过程,采取有力措施提供全方位、全流程服务。一是全链条招商引资。建立招商信息收集、研判、筛选、对接、项目落实、调度考核等闭环机制,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上半年开展小分队招商90次,成功签约招商项目80个,总投资200.42亿元。二是全方位保障要素。深化规划用地及“标准地”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等措施,全力推进“标准地”供应。严格执行以环评为主体的源头防控体系,对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和“红蓝章”审批改革,切实解决项目审批难题。三是全流程服务项目。推行“项目管家”服务,开通项目审批服务“直通车”,采取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并联预审、“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有力举措,审批时限整体压缩50%以上,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

监管用力,提升执法监督温度。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奋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创新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建立“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智慧监管模式,14个部门联合印发《汉台区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加大“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办多件事”,推动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二是开展涉企法律服务。深入重点民营企业“一对一”提供“法治体检”服务,全区19家律师事务所担任327家企业法律顾问,上半年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或法治讲堂75次,法律咨询573次,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1021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16次,开展座谈交流(走访)73次。三是高质效办理涉企案件。推行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全面推行电子送达、网上阅卷、跨域立案等集约高效便民诉讼服务模式。开展“护企暖心,涉民生、涉企业”集中执行行动,高质效办理涉企民商事案件980件。四是加大市场主体权益保护。设立37个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在全市率先实现“总对总”委派调解零突破,调解价格争议纠纷249件,涉及金额530余万元。

改革助力,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着力推出一批创新改革举措,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一是“小切口”改革出实效。制定印发《汉台区营商环境创新突破“6+2”改革实施方案》,大力推广实施“红蓝章”审批制度改革、“分阶段施工许可”等6项先进经验做法。二是聚焦需求探索创新。大力推行政务服务进小区、进商圈,在居民小区和商圈张贴“数字门牌”,通过扫码,群众可快速享受企业登记、线上帮办、业务咨询、生活缴费等服务,把办事窗口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三是快速高效解决问题。依托12345便民服务热线,印发《汉台区受理处置“三个年”相关诉求工作实施方案》,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加强问题线索转办督办,保障市场主体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有力降低企业群众求助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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