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宣讲启动视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局局长魏东主持,副局长刘民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进行了详细解读,江苏、浙江、湖南、四川及我省作交流发言。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武民在我省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重点介绍了《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以来我省贯彻实施情况。
《民营经济促进法》于2025年4月30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5月20日起实施。包括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附则等9章共78条。
会议提出,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标志性举措。国家坚持依法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今后一段时期重点是抓宣传、抓实施、抓配套, 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该法颁布后,我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宣传解读,密切关注社会舆情,积极与省内不同领域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沟通对接,听取意见建议。民营企业反响热烈,大家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极大鼓舞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信心,民营经济发展有了法治保障。
《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以来,我省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5月8日组织召开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全面抓好《民营经济促进法》学习贯彻。近期,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等多个部门和各市县通过集中宣讲、专家解读、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组织《民营经济促进法》宣传学习。二是推动精准施策。省委、省政府聚焦体制机制、发展环境、政策供给,研究制定《陕西省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实施方案》,围绕政策可感可及、破除市场准入壁垒、金融惠企纾困、民营经济要素支持等七个方面,切实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法治保障。我省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2025年度11月份审议项目。5月7日,省司法厅会同我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召开立法推进会,就做好我省《实施办法》的起草、送审等工作进行沟通衔接。
下一步,我们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以省委、省政府深化“三个年”活动为抓手,全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宣传贯彻。按照关中、陕北、陕南分片区,邀请专家学者对省市县有关部门、民营企业面对面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宣传解读,引导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民营企业家领会立法宗旨,积极传递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方针政策,保持定力、增强信心、凝聚共识。二是强化政策集成。加快推动我省《实施办法》高质量完成,在编制我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和支持“两新”建设等工作方面,持续鼓励、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深入实施“七大行动”,努力开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一机制、一平台、一热线”机制,优化“陕企通”平台功能,常态化办好政企恳谈会,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机制,推动解决“一件事”,带动解决“一类事”,通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助推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