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规划〔2020〕659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0年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docx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