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环资〔2020〕1023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
现将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0〕493号)转发你们,请会同你市(区)科技、工信、自然资源部门,按要求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领域的绿色技术,并组织申报单位填写绿色技术申报表、编写技术报告,于2020年8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联合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请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通知对口市级部门予以支持配合。
联 系 人:宋贤征
联系方式:029-63913108
邮 箱:sxfgwhzc@126.com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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