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陕西省价格认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分局,杨凌示范区物价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价格认证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自觉适应新时代价格认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推动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我省价格工作总体部署,现将《2019年陕西省价格认定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2019年陕西省价格认定工作要点
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
2019年1月 16日
2019年陕西省价格认定工作要点
2019年价格认定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价格认证中心工作座谈会会议和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价格服务,创新工作思路,打造服务品牌,强化工作支撑,突出重点、很抓落实,为推动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有序推进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
(一)开展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以“用好平台、规范流程、提高效率、共享资源”为活动目标,采取专题培训、网上答题、上机操作等方式,加强综合业务平台基础知识学习,掌握综合业务平台操作方法,提高工作人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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ニ)全面推进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按照国家中心《关于推进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综合业务平台的培训推广工作,加快推进平台上线运行工作,为价格认定事项实现线上办理做好准备。严格按照“存量案件数字化、增量案件电子化”的规定要求,上下协同、全面落实,建成资源丰富、信息共享的综合业务平台基础数据库。抓紧建立适用于网上开展工作所需的各项业务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
二、扎实做好价格认定各项工作
(三)做实做好涉纪检监察案件、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及复核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深入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依规依纪、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认定,确保价格认定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深入贯彻《价格认定复核办法》,学习领会文件出台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准确把握复核工作的原则、程序、要求和内容,切实做好向各级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宣传、沟通和协调工作。认真剖析典型复核案件,做好价格认定工作的风险识别和防范。
(四)做好以涉税为重点的涉行政事项价格认定工作。密切关注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加强对房地产税价格认定工作的前期研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及时参与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其他涉行政事项价格认定工作。
(五)稳妥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积极探索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对接方式,继续开展价格争议调解站点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价格认定机构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指导,总结各地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打造全省价格争议调解示范单位,为价格争议纷调解工作全面推开创造有利条件。
三、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
(六)强化党的建设,发挥好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推动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从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入手,持之以恒地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价格认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两个维护”,切实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七)加强价格认定机构和队伍建设。今年是市县机构改革之年,要。有计划的开展好综合业务平台操作应用和《价格认定复核办法》)解读等专题培训,结合机构改革人员变化大,新进人员多的特点,组织好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机构有整合,职能不能丢,人员有进出,质量不下降。
四、持续强化价格认定工作基础支撑
(八)不断完善价格认定工作制度。对价格认定工作的文件、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做好《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修订前期调研工作,研究编制我省价格认定相关技术参数体系。
(九)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做好专家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家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物价局《价格认定工作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的要求,组建陕西省价格认定的专家库,借力社会专业技术力量,充分发挥专家在价格认定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价格认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十)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和與论引导工作。积极开展价格认定宣传工作,培养各级认定宣传骨干人才,充分利用好《价格理论与实践》、《中国经济导报》等刊物,以及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宣传报道价格认定工作,发挥與论引导作用。加强价格认定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传递正能量。充分用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价格认定机构良好形象。
(十一)加强理论研究。结合我省价格认定工作实际,围绕价格认定工作发展定位和发展思路,深入研究价格认定理论、基本制度、程序方法、工作实务等,进一步提升价格认定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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