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总结通报》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8-10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总结通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价格认定机构,韩城市、杨陵区、神木市、府谷县价格认定机构:
        2019年,省价格认证中心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的统一部署,以“用好平台、规范流程、提高效率、共享资源”为目标,组织全省价格认证系统扎实开展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不断提高全省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运用水平和工作效率,我省综合业务平台访问量和访问人数均排全国第3位,运用平台办案数量排全国第7位,走在了全国前列,取得了积极成效。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对我省价格认证工作进行了通报表扬,在受表扬的15个全国省级价格认定机构中排名第4位。同时,省价格认证中心和延安市价格认定中心、渭南市价格认证中心在综合业务平台知识在线答题活动中成绩优异,受到了通报表扬。现将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总结通报》(发改价认综〔2019〕206号)转发你们,望认真组织好传达学习,进一步深化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成果,学习和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经验,积极推进“存量案件数字化、增量案件电子化”。
附.《关于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总结通报》
              
 
 
 

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