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理委会,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十四五”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陕西省“十四五”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