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04月05日 星期六
关于征集“十五五”推动与中亚地区国际产能合作思路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来源:外资处 发布时间:2024-05-22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中亚峰会涉陕重要成果,拓展陕西“十五五”期间对外开放领域,释放新质产能、激发发展动能,持续深化与中亚国家的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更大范围的产业分工和更高层次的产业升级,从即日起开展相关研究课题承担单位公开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研究要点

“十五五”推动与中亚地区国际产能合作思路研究。在中吉乌铁路加速推进背景下,依托陕西科教、区位、产业、历史文化等传统优势;中欧班列长安号、铁路物流集散中心、内陆改革开放前沿等通道优势;陕西自贸试验区、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丝博会、欧亚经济论坛、杨凌农高会等平台优势,以境外投资合作为载体,贸易服务为依托,深挖中亚五国市场潜能,谋篇布局我省中亚产业园规划建设思路,明确建设路径和任务清单,提出陕西与中亚五国深入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实施路径和具体工作方案。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中省重点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并曾参与过相关领域的课题研究,且其研究成果质量较高、无不良信用记录。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并实际承担申报课题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3.课题组应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给予课题10万元资助(包含课题组调研费用和专家评审费)。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1.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外资处政务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2024年课题申报—申报单位名称”。

2.承担单位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成果初稿,提交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

3.承担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3年10月30日前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4.研究期间,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联系人:吉洪泽 电话:029-63913087

邮 箱:fgwwzc@shaanxi.gov.cn


附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课题申报书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