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征集规范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开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立法修订前期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来源: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4-05-28

《招标投标法》(修改)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上位法,适应新形势要求,切实规范我省招标投标活动,及时启动《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修订工作,我委拟开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立法修订前期研究,并公开征集课题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研究要点

规范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开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立法修订前期研究。根据《招标投标法》的修订,借鉴各省先进经验,梳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颁布施行至今取得的工作成效,分析《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修订的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和成本效益等问题,并就修订中可能出现的争议焦点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重要制度等进行具体论证,结合课题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及配套的立法修订文本草案。

课题组须全程参与《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工作,配合申报立法计划。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中省重点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并曾参与过相关领域的课题研究,且其研究成果质量较高、无不良信用记录。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并实际承担申报课题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3.课题组应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给予课题10万元资助(包含课题组调研费用和专家评审费)。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1.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于2024年6月10日前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2.承担单位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成果初稿,提交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

3.承担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4年10月30日前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4.研究期间,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联 系 人:李虎军 电话:63913353

电子邮箱:fgwfgc@shaanxi.gov.cn


附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课题申报书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