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04月05日 星期六
关于征集创业投资领域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来源:财金处 发布时间:2024-08-0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3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践行“投行思维”,促进我省创业投资行业健康长远发展。我委拟开展两项创业投资领域课题研究,并自即日起公开征集课题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研究要点

(一)研究题目一:陕西省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实施路径与工作措施研究(资助不超过10万元)

研究要点:系统梳理全省现有创投机构和运行现状,围绕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各环节,分析创投规模类型、出资背景、投资领域等因素,剖析总结相关经验做法。基于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和省情实际,强化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聚焦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研究提出我省实施路径与工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配套政策、打通信息共享壁垒、构建多维度会商机制、优化行业生态等方面。

(二)研究题目二: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基金作用 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资助不超过10万元)

研究要点:围绕我省创业投资基金运行现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创业投资基金支持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整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传导机制、运作模式、发展路径、配套政策等,分析总结经验成效和存在问题。积极借鉴兄弟省份成功经验,结合省情实际,围绕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出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基金功能作用可参考、可落地的意见建议。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中省重点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咨询机构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等,曾参与过相关领域课题研究,且其研究成果质量较高,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实际承担申报课题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课题组应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属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我委将组织专家组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经费资助包含课题组调研费用和专家评审费。

三、时间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于2024年8月16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省发展改革委财金处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课题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二)承担单位应于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成果初稿,提交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

(三)承担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对成果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正式成果。

(四)研究期间,我委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联系人:陆 星 刘戈非

电 话:63913208 63913209

邮 箱:fgwcjc@shaanxi.gov.cn


附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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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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