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委拟定于2024年11月中旬召开包茂高速与机场专用高速联络线马家堡至泾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费率标准拟定方案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马家堡至泾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费率标准
二、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1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10名,采取消费者自行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选取)、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推荐相结合方式。
消费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了解听证会讨论相关事宜的基本情况,熟悉收费公路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
(5)能按时参加听证会,并就定价听证拟定方案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理由;
(6)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并同意公开个人相关信息。
2、经营者3名,委托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3、人大代表1名,由陕西省省人大常委会推荐。
4、政协委员1名,由陕西省政协推荐。
5、政府部门代表3名,委托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推荐。
6、专家学者2名,由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聘请。
7、利益相关方1名,由陕西省银行业协会推荐。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5个,有意者可报名,由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按报名顺序确定。旁听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报名时提供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由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新闻媒体报名顺序确定。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旁听人员以及新闻媒体请于2024年10月25日前通过邮箱(fgwjgc@shaanxi.gov.cn)报名。
(二)推荐参加听证会的人员由推荐单位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资料函告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
联 系 人:任 东
联系电话: 029—63913644 13096977105
特此公告。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