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差别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4〕993号),对工业重点领域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未按期实质性开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用电价格加价。近期,在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化公司永坪炼油厂报送有关技改项目佐证资料基础上,经延安市发展改革委员审核,我委复核认定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化公司永坪炼油厂自2024年7月以来已实质性开工建设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待技改项目完工并稳定运行后,该企业460万吨/年炼油装置能效预计从“低于能效基准水平”提升到“能效基准水平以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存在异议,请书面反馈省发展改革委。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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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