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征集西安—咸阳一体化趋向暨咸阳有效承接西安非核心功能转移路径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来源:区域处 发布时间:2025-03-2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聚焦西安—咸阳“七个一体化”发展目标任务,科学研判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趋势,进一步激发西安领头、咸阳主体、西咸新区纽带作用,加快推动西安—咸阳一体化纵深发展,持续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要求,我委拟开展研究课题承担单位公开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研究要点

研究题目:西安—咸阳一体化趋向暨咸阳有效承接西安非核心功能转移路径研究

研究要点:一是综合评估“十四五”以来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工作成效,深入分析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趋向和探索研究下一步发展路径。二是重点分析当前西安市在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中向外辐射溢出倾向明显的非核心功能,结合咸阳市资源禀赋提出承接落地建议。三是聚焦西安市非核心功能外溢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提出省级层面推进解决的政策建议。

二、申报要求

1. 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中省重点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咨询机构等。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并曾参与过相关领域的课题研究,且其研究成果质量较高、无不良信用记录也可参与申报。

2. 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实际承担申报课题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 课题组应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属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4.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专家组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经费资助包含课题组调研费用和专家评审费。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1. 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于2025年4月15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处。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课题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

2. 承担单位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成果初稿,提交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

3. 承担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最晚于2025年9月30日前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4. 研究期间,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联系电话:029-63913262(兼传真)

邮箱:fgwqyc@shaanxi.gov.cn


附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课题申报书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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