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及社会信用建设领域重大课题研究,务实推动财金信用工作赋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经研究,拟开展2项研究课题承担单位公开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研究要点
(一)研究题目一:《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修订研究(资助不超过10万元)
研究要点: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相关精神及《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和公共数据要素开发利用相关政策要求,全面系统地开展《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的修订研究工作。研究要点聚焦于公共信用信息的界定、归集、共享、管理、开发、应用等方面。旨在通过条例的修订,实现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筑牢依法用数的根基,赋能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研究题目二:构建科技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多元化科技金融赋能新路径(资助不超过10万元)
研究要点:基于科技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融资需求,借鉴先进地区成熟经验做法,整合各类金融资源,围绕建立科技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打造综合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提供全生命周期接力式金融服务等方面,提出符合我省实际的科技金融实施路径与工作举措建议,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中省重点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咨询机构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等,曾参与过相关领域课题研究,且其研究成果质量较高,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实际承担申报课题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课题组应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属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我委将组织专家组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经费资助包含课题组调研费用和专家评审费。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于2025年7月7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省发展改革委财金处。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课题编号—申报单位名称”。
(二)承担单位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成果初稿,提交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
(三)承担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5年10月31日前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四)研究期间,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联系人:刘戈非 63913209 18092131850
传 真:63913206
邮 箱:fgwcjc@shaanxi.gov.cn(电子版及扫描件)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