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G69银百高速公路岚皋至陕渝界段车辆通行费费率标准听证会第1次公告
来源:价格处 发布时间:2025-10-24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委拟于2025年11月下旬召开G69银百高速公路岚皋至陕渝界段车辆通行费费率标准拟定方案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G69银百高速公路岚皋至陕渝界段车辆通行费费率标准

二、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1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10名,采取消费者自行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选取)和委托安康市消费者协会、陕西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推荐相结合方式。

消费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了解听证会讨论相关事宜的基本情况,熟悉收费公路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

(5)能按时参加听证会,并就定价听证拟定方案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理由;

(6)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并同意公开个人相关信息。

    2、经营者3名,委托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3、人大代表1名,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推荐。

4、政协委员1名,由陕西省政协推荐。

5、政府部门代表3名,委托安康市政府办公室、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安康市交通运输局推荐。

6、专家学者2名,由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聘请。

7、利益相关方1名,由陕西省银行业协会推荐。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5个,有意者可报名,由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按报名顺序确定。旁听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报名时提供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由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新闻媒体报名顺序确定。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旁听人员以及新闻媒体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通过邮箱(fgwjgc@shaanxi.gov.cn)报名。

(二)推荐参加听证会的人员由推荐单位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资料函告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

联 系 人:任  东

联系电话: 029—63913644    13096977105

特此公告。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