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激发服务消费活力,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要求,我委开展研究课题承担单位公开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研究及要点
课题名称:“十五五”陕西省社会领域发展问题研究
(一)研究方向一:陕西省促进养老产业发展路径研究
研究要点:系统梳理陕西省养老产业发展环境,归纳产业链条、供需体系现状,研判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调研归纳经验启示,提出总体思路、发展路径、政策建议。
(二)研究方向二:陕西省“十五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前期研究
研究要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的“到203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取得实质进展”等目标要求,研究提出陕西省“十五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评价体系、相关指标,并根据指标现有水平和差距提出均等化实现路径及相关政策建议。
(三)研究方向三:《陕西“十五五”服务消费潜力释放与创新发展研究》
研究要点:系统梳理服务消费的宏观、地方政策与规划脉络,立足规模结构、供给主体、消费环境三大维度,系统诊断陕西省服务消费发展现状,科学测度需求侧潜力与供给侧转化空间;精准识别制约服务消费扩容提质的核心瓶颈;紧扣国家“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战略,结合陕西省情特征,设计陕西省服务消费潜力释放与创新发展的创新思路,重点领域的实施路径,为“十五五”时期陕西构建充满活力、韧性且可持续的现代服务消费体系提供切实可行的战略蓝图和实施路线。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中省重点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咨询机构等。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并曾参与过相关领域的课题研究,且研究成果质量较高、无不良信用记录也可参与申报。
(二)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实际承担申报课题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三)课题组要围绕课题研究及要点,完成课题内容并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属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专家组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资助经费不超过35万元)。经费资助包含课题组调研费用和专家评审费。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1.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课题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
2.承担单位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研究课题的成果初稿,提交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
3.承担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最晚于2026年3月底前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4.研究期间,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联系电话:029-63913170
邮 箱:fgwshc@shaanxi.gov.cn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