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征集《陕西省能源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体系设计和重点工作推进方案》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来源:能源综合处 发布时间:2025-12-02

为全面规范我省能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加快能源行业招标投标支撑体系建设,参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工作要点

1.项目名称。陕西省能源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体系设计和重点工作推进方案

2.工作要点。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是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市场监管、合理配置资源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本项目要求全面梳理国家和各省能源工程招投标相关政策要求,横向研究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成熟的招投标监管体系构建脉络,实地调研能源领域重大工程项目,深入了解核心流程和关键步骤,获取现场数据,结合招投标法律、法规最新政策导向,构建基于我省能源领域行业特点的招投标监管体系可行路径,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能源工程中煤炭、油气、风光火水、能源化工等各子行业标段划分指引制定、投标资质条件设置建议、标准招标文件范本编制、电子化招投标平台优化方案编制、行业监管流程完善和近期拟出台的监管政策建议等重点任务,对依法接受监督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方利益矛盾点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平衡策略等进行具体论证,形成顶层设计合理、整体架构健全、标准规范完备、监督体系高效的建设方案及政策举措建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中省重点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咨询机构或具备行业背景的能源重点企业联合体等,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并曾参与过相关领域的项目,且其项目成果质量较高、无不良信用纪录也可参与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资格水平,并实际承担项目实施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三)项目组要围绕项目研究要点,完成有关工作内容并提交完整的成果,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属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资助经费不超过45万元)。经费资助包含项目组调研费用和专家评审费。

三、执行时间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综合处。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二)承担单位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的成果初稿,提交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

(三)承担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最晚于2026年5月底前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正式成果报告。

(四)执行期间,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联系电话:029-63913122  63913307

传真:029-63913302

邮箱:fgwnyc@shaanxi.gov.cn

附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申报书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