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陕西省成本调查监审局承担的成本监审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成本监审工作质量,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8号令)有关规定,现就征集定价成本审核服务供应商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征集单位:陕西省成本调查监审局。
2.征集需求:参与陕西省成本调查监审局开展的成本监审工作,核定成本监审对象成本费用支出等内容,出具成本审核服务报告。
3.征集条件:参与过定价成本审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服务费标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修订部分省级通用项目支出标准的通知》(陕财办预函〔2023〕33号)相关要求执行。
二、审核服务内容
参与陕西省成本调查监审局开展的成本监审工作,提供成本审核服务。审核服务内容包括:以监审期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年度财务报告、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账册,以及完整有效的统计报表等资料为基础,对成本监审对象基本财务情况、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净值)、无形资产原值及摊销(净值)、职工薪酬、其他成本费用、商品或服务量等进行审核,剔除不合法、不相关、不合理的成本费用,对计入定价成本的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复核有关资料,出具审核服务报告、移交有关成本资料。
三、有关要求
有意参与成本审核服务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2月12日18:00前将以下资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指定地址。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内容、供应商名称、被授权代表及其联系方式)。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5.参与过政府制定价格成本审核服务的合同复印件。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响应供应商提交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不少于5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我局后期开展成本审核服务候选供应商,结果确定后进行公告。
联系人:郑 飞 029-63913614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大院29号楼522室
陕西省成本调查监审局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