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工业重点领域生产装置能效水平的公示(第三批)
来源:工业处 发布时间:2026-06-15

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陕发改工业〔2024〕655号),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工业重点领域产能,需按规定期限完成技术改造升级。在有关市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节能技改完成情况及能效水平认定的基础上,经省节能中心复核,认定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陕西省神木银丰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府谷县金磊源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府谷县宇超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市民丰电化有限公司、神木市同得利煤化工有限公司有关工业重点领域生产装置能效水平均在基准水平以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存在异议,请书面反馈省发展改革委。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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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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