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977年8月12日-18日
地点:北京
主要内容: 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我们党在取得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伟大胜利的情况下召开的。大会宣告”文化大革命”的结束,重申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期党的根本任务。但仍然肯定“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认为十大的路线是正确的,肯定“文化大革命”和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这次大会没有能从党的指导思想上完成拨乱反正的任务。
人员:十一大代表1510人,代表全国3500多万名党员。十一大选举中央委员会委员201人,候补委员132人。
十一届一中全会选举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中央委员会主席:华国锋 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 中央政治局委员:华国锋、(以下按姓氏笔划为序)韦国清、乌兰夫、方毅、邓小平、叶剑英、刘伯承、许世友、纪登奎、苏振华、李先念、李德生、吴德、余秋里、汪东兴、张廷发、陈永贵、陈锡联、耿飙、聂荣臻、倪志福、徐向前、彭冲 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陈慕华(女)、赵紫阳、赛福鼎·艾则孜 中央政治局常委: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华国锋 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叶剑英、邓小平、刘伯承、徐向前、聂荣臻
注:十一届三中全会增选陈云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邓颖超、胡耀邦、王震为政治局委员。全会选举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陈云(第一书记)、邓颖超(第二书记)、胡耀邦(第三书记)、黄克诚(常务书记)。十一届四中全会选举赵紫阳、彭真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一届五中全会增选胡耀邦、赵紫阳为政治局常委。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重新设立中央书记处,并选举产生了中央书记处书记:万里、王任重、方毅、谷牧、宋任穷、余秋里、杨得志、胡乔木、胡耀邦、姚依林、彭冲。十一届六中全会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央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对中央主要领导成员进行了改选和增选,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主席,赵紫阳、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由中央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即: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华国锋,全会选举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增选习仲勋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1977年8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1510名,这时全国有党员3500多万。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华国锋代表中共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政治报告;听取叶剑英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通过了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选出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当选的中央委员201名,候补中央委员132名。
8月19日,党的十一届一中全会选出中央领导机构。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并由他们组成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华国锋、韦国清、乌兰夫、方毅、邓小平、叶剑英、刘伯承、许世友、纪登奎、苏振华、李先念、李德生、吴德、余秋里、汪东兴、张廷发、陈永贵、陈锡联、耿飚、聂荣臻、倪志福、徐向前、彭冲为中央政治局委员,陈慕华、赵紫阳、赛福鼎·艾则孜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
十一大政治报告宣布,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这次大会的历史责任,是要调动党内外、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在本世纪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大会通过的新党章对十大的党章作了一些必要修改,把“在本世纪,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写进总纲。
党的十一大在揭批“四人帮”和动员全国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方面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限于历史条件,大会没能承担起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为实现历史转折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这一任务。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169人、候补中央委员112人。全会决定,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必须及时地、果断地结束全国范围的大规模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从1979年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会高度评价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全会认为,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对促进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全会指出:“只有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解放思想,努力研究新情况新事物新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我们党才能顺利地实现工作中心的转变,才能正确解决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方法和措施”。
全会增选了中央领导机构成员。增选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增选邓颖超、胡耀邦、王震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增补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等九人为中央委员。全会决定恢复成立并选举产生了以陈云为第一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些人事安排,从组织上加强了中央领导机构,保证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这次全会后,从党的指导思想的确立和实际工作的领导来说,邓小平已经成为党的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恢复设立中央书记处,万里、王任重、方毅、谷牧、宋任穷、余秋里、杨得志、胡乔木、胡耀邦、姚依林、彭冲当选中央书记处书记。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选举习仲勋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