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组织部和委党组统一安排,5月19日至20日,有幸参加了我委举办的第一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处级领导干部轮训班,通过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并进行研讨交流,深刻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为我们做好陕西新时代价格管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增强了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价格机制改革新篇章的使命担当感。现结合我省价格工作实际,将学习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按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指示要求,持续做好降成本和保供稳价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融资、用能、人工、物流等生产成本。要全力抓好农业生产,稳住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1.严格落实好中省清费减负政策措施。做好对前期清费减负政策措施落实跟踪问效。做好今年以来出台的取消补领流动人口居住证工本费、新城大院车辆出入证件工本费、部分培训费,降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药品注册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摩托车号牌工本费、往来台湾通告证(电子)收费标准的政策宣传和落实情况调研,切实减轻社会负担。
2.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认真落实好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要求,对除高耗能行业以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到户电费按95%结算;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下浮1%,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下浮5%,指导各地加强配气价格监管,降低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要求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妥善做好政策执行时间追溯,充分考虑疫情对下游企业生产运营的影响,按照实际供气量进行结算。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
3.进一步减轻物流负担。认真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国家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收通行费、载货类车辆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下调9%、合法装载货车使用三秦通非现金缴费卡缴纳通行费优惠5%、对办理超限运输许可的大件运输车辆和专用作业车辆按基本费率优惠收费、取消部分铁路货运杂费项目、下调铁路货运及铁路建设基金、降低货车延期占用费等减免优惠政策。从5月份开始,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让利于民,对货车通行费实施优惠政策,对合法装载的货车,在省政府批复标准基础上优惠10%;实施差异化收费,对2类、4类、5类货车,在优惠10%的基础上再次优惠,优惠比例最高达12.8%。
4.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工作。针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因疫情防控、自然灾害等可能导致粮食、猪肉等重要农产品供应偏紧、价格可能出现波动等实际,密切关注市场价格走势,加强价格形势研究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价格信息保障。切实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以充足的市场供应保障价格的基本稳定。
二、按照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指示要求,持续深化价格机制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评估问效,促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要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基础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改革举措。改革要奔着问题去,特别是面向基层群众的改革,要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
5.修订《陕西省定价目录》。遵循巩固改革成果、聚焦垄断环节、明确定价职责、规范定价项目的原则,对近年来价格改革中已经明确放开由市场形成价格或已明确取消收费的定价项目,要从定价目录中删除;坚定推进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改革;调整部分定价项目的定价部门,明确责任和事权边界;将部分定价项目的定价内容细化,提高政府定价权力的清晰度和透明度。
6.持续推进电价改革工作。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做好陕西电网和榆林电网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测算和实施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榆林地区输配电价形成机制,降低用户用电成本。督促落实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实施方案,随时跟踪掌握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燃煤发电交易价格等情况,定期评估价格波动的合理性,确保燃煤发电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7.积极做好油气价格改革和监管工作。指导各地加快制定和及时启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积极参与国家管输价格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探讨研究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后管输价格制定工作。
8.扎实做好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推进我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费率标准实行差异化收费改革的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我省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方案。
9.认真做好教育收费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修订我省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收费办法,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三、按照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指示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刻汲取秦岭违建事件教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发展清洁生产,推进绿色发展。
10.不断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健全固体废弃物处理收费机制,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政策。
四、按照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指示要求,切实做好群众高度关注领域价格管理和保基本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新冠肺炎疫情对民生问题产生重大影响,必须高度重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办好民生实事。”
11.做好教育、旅游、物业等民生领域价格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政策的宣传、指导、调研工作。及时审核我省各有关出版社教材及教辅价格。继续做好秋季开学前我省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在前期对部分省管景区交通运输工具成本监审基础上,结合新冠疫情防控、旅游业恢复实际,有序推进降低景区交通价格工作。指导各地科学、合理、有序制订出台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及收费标准,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12.扎实做好价格保民生保基本工作。严格把握好调定价工作的节奏、力度和时机,上半年原则上不出台或实施可能导致物价上涨的改革措施,确保价格水平基本稳定,确保全年价格调控目标任务完成。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和省发改委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向特定群体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到影响。
五、按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指示要求,切实加强支部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
13.加强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支部全体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14.加强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提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质量,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好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懈用延安精神教育支部广大党员、干部,滋养初心、淬炼灵魂,从中汲取信仰的力量、查找党性的差距、校准前进的方向,建强支部、建强队伍,不断提高我省价格工作质量,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