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十大精神书记谈】运行办党支部书记蔡胜斌:学习二十大精神 多措并举保障能源可靠供应
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23-01-11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安全。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谈一谈学习和体会。

  一、煤炭是能源保供工作的“压舱石”

  近年来,在国内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国家严控煤炭、火电新增产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虽然可再生能源装机大幅增长,但受制于天气变化因素制约,发电的不确定性导致供给量、稳定性远达不到用电增长需求,当前全国60%以上的电力供应是依靠煤炭作为燃料给予支撑,电煤需求基数较大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有效提升煤炭产能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委强力推进煤炭增产增供,各项措施不断落地见效,成效日益显现,全国煤炭优质产能加快释放、煤炭调度日产量持续保持高位、全国火电机组缺煤停机现象清零等。正是在国家一系列保民生“组合拳”的推动下,煤炭供需形势日益好转。

  陕西作为全国产煤核心资源区,现有在产煤矿258处,产能6.9576亿吨,位列全国第三,2022年煤炭产量达到7.4亿吨,在全国煤炭保供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在当前全国能源供应持续偏紧严峻形势下,加快煤矿优质产能释放,保障电煤供应安全,做好煤炭区域协同保供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一系列政策,抓住“保量”和“稳价”两个关键。要在确保安全清洁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通过积极挖掘增产潜力,充分释放先进产能,确保煤炭供需平衡,完成电煤保供任务。同时需要统筹好运力安排,加强铁路、公路、港口等各种运输方式衔接,确保电煤运输平稳有序。应密切监测煤炭市场价格变化,强化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确保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执行到位,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降低煤电企业的发电压力。建立煤炭生产和储备有机结合的煤炭供应体系,完善煤炭储备管理的动态监测预警机制。

  二、电力是能源保供工作的“顶梁柱”

  电力保供是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繁荣之源。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对电力保供作出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强调“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带头保供稳价,决不允许再次发生大面积‘拉闸限电’这类重大事件”。足以见得,党中央对能源电力保供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全行业所面临的保供压力前所未有。

  抓好电力保供工作,在发电方面要强化管理,切实降低发电受阻,全力提高顶峰出力,科学推动煤电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确保现有机组应发尽发,确保在建项目按期投产,更好发挥煤电机组的支撑性、调节性作用;在输电方面要发挥电网统一调度优势,统筹优化电网运行方式,积极协调跨省区电力互济、峰谷互补,科学制定跨省区电力平衡方案,促进供需总体平衡;在用电方面要持续完善需求侧市场化响应、负荷控制、有序用电等措施,当前已设置省市“1+11”负荷管理中心、建成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持续完善需求响应机制,储备400万千瓦电力调节能力,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用户错峰避峰用电,控制不合理用电需求,坚决守住确保民生用电底线。

  当前,全省现有发电装机7993万千瓦(包含横山特高压外送电厂400万千瓦和府谷锦界点对网外送电厂624万千瓦),居全国第16位。其中火电5061万千瓦、占比63.32%,水电349万千瓦、占比4.36%,新能源2583万千瓦、占比32.32%(光伏1454万千瓦、占比18.19%,风电1129万千瓦、占比14.12%)。2022年,全省发电量23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用电量23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全年外送电量600亿千瓦时。做好我省电力可靠供应工作,同时我们要做好三个兼顾:一是优化电源结构,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鼓励建设储能设施,完善应急调峰补偿措施,提升煤电对新能源支撑能力;二是供给侧改革优化资源配置能力,通过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机制,实现电力系统运营自主有序、配置公平高效、资源有效利用。进一步优化完善电网网架,充分发挥大电网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实现电网间的余缺互济;三是电力现货和需求侧响应,利用价格杠杆强化系统调节能力,通过市场激励机制,挖掘需求侧资源灵活调节潜力,引导发用双方双向互动,参与实时电力供需平衡。

  三、天然气是能源保供工作的“稳定器”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加快天然气开发利用,促进协调稳定发展,是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路径。作为清洁、低碳能源,天然气涉及工业和居民生活使用,是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将成为我国实现碳中和的重要过渡能源。当前我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还不完备,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主要是国内产量增速低于消费增速,进口多元化有待加强,全年峰谷时段差异较大,消费结构不尽合理,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储气能力严重不足,互联互通程度不够,市场化价格机制未充分形成,应急保障机制不完善,设施建设运营存在安全风险等。

  受国际能源形势、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2022年以来,国际天然气冬季高峰期价格已达到12元/方,价格持续上涨带动国内LNG市场价格,最高将近5元/方。同时,国内主要天然气生产经销企业合同价格也随之上涨,综合价格较基准门站价格上浮35%-60%,最高档次甚至上浮达到80%,各类气源价格均高于历史同期水平。另一方面,国产气进一步增产能力有限,在国内国外双重压力下,今冬明春天然气市场供应将依然紧张。从我省情况来看,签订合同总量增幅已经达到了国家要求,民生用气足额保障,但部分地市分月签订合同量及采暖季合同量增幅较低。

  2022年,全省城燃用户天然气消费量102.82亿方,同比增幅11.07%,供需形势呈“整体紧平衡,中间偏紧”的形势,针对天然气需求季节性变化特征,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管理,予以保障。一是突出抓好民生用气保供稳价,压实城燃企业保供直接责任,严格执行居民门站价格政策,确保民生用气充足稳定供应、用气价格基本稳定。二是推进天然气增储上产,支持上游供气企业加大增储上产力度,推动已建成储气设施应储尽储,保障整个供暖季特别是高峰保供的需要。三是推动合同严格落实,组织各地和供气企业全面签订供暖季合同,供暖季期间将持续督促合同严格执行,按合同保障供用气秩序稳定。四是及时协调解决个案问题,加强针对性调节,及时协调解决各类个案问题,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运行办党支部将全面、系统、准确的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能源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其基本观点、核心要义、根本要求,深刻认识保障能源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在文件起草、规划编制、政策出台过程中严格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对表对标,确保各项工作方向不走偏变样,以愚公移山的志气、滴水穿石的毅力,推动经济运行调节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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