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针对各类开发区功能定位不够精准、机构设置不够规范、运行机制不够灵活、放权赋能不够充分等突出问题,强化系统思维,突出效益导向,制定出台《咸阳市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若干措施》,探索运营管理新模式,有力推动全市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提升。
一、建立规范高效的组织运行体系。推行“一区多园、一个机构”管理模式,构建一个主体、一套班子管理体制,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对各类园区实行统一管理,职能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破解多头管理问题。创新开发区内部机构管理,开发区可自主设置和调整内设机构,支持开发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将建设、招商等事项交由市场承担。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原则,建立多形式运行机制,实行“党工委(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组建国有投资运营公司,推动“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双轮驱动。
二、构建创新发展的职权职责模式。按照“能放尽放、能授尽授”原则,精准向开发区放权赋能,将经济管理中行使频率高的27类273项事项委托开发区实施,事项办理采取“见章盖章”方式,切实提升行政效能。逐步剥离开发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务,围绕社会管理职责,将开发区社会事务明确由属地政府管理,真正让开发区轻装上阵。
三、探索积极灵活的编制人事制度。创新编制管理方式,重新核定市管开发区人员“员额”总额,并逐步推进各县(市、区)开发区“员额管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的原则,市管开发区原体制内人员身份予以留存,中层及以下干部推行全员聘任,新进人员由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竞聘或招聘。创新人事管理办法,原体制内编制人员实行干部编内任职与岗位聘任相分离、档案工资与开发区薪酬相分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任管理相分离的“三分离”双轨运行管理模式,封存档案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调资,各类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方式和渠道维持不变。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参照同级党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管理,加强对开发区投资运营公司的领导,公司正职纳入市、县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序列。
四、完善导向鲜明的绩效考核体系。结合开发区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精准设置产业升级等方面引领性指标,实行差异化考核。健全与全国、全省同类型开发区对标机制,对在全国、全省排名位次晋升明显的可“一票评优”,下滑明显的取消评优资格。健全领导干部考核奖惩机制,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使用,对考核排名靠后的班子成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健全岗位绩效考核体系,精准开展分级分类考核,并将结果作为薪酬升降、职务调整等重要依据。
五、建立激发效能的薪酬分配机制。实行薪酬总额管理,综合考虑开发区发展规模、员额数量、绩效考核等因素,确定年度薪酬总额,实现薪酬增长与发展贡献联动。强化薪酬业绩挂钩,推行“底薪+绩效”的薪酬体系,合理确定各类人员薪酬水平,对关键岗位的高级人才,实行年薪制等分配形式,从而激发干事创业效能。
六、健全权责相适的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开发区与同级政府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支持开发区建立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财政运行机制。强化开发区财政资金绩效和监督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依法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接受同级地方人大机关监督。按照“基数留存、增量分成”的原则,合理确定开发区与同级政府间的收入分配格局,明确市级财政与市管开发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划分比例。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加大政府债券资金向开发区倾斜的力度,增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