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人社厅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创新开展技术转移转化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出台《加快推动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不断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加速推动科技成果实现从“缺人转”“不想转”到“有人转”“乐意转”,更大力度助推科技成果在省内就地落实转化。
一、高站位,快起步,望闻问切“寻病因”。围绕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推动“科研、科创、科企”深度融合,创新开展技术转移转化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在《陕西省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中,将技术转移转化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列入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自实施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职称评审以来,全省共有543人获得技术转移转化职称,其中正高级4人、高级15人、中级128人、初级396人,为促进技术供需双方需求对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人才支撑。省委省政府强调,要深化科技创新和“三项改革”,培育新动能,将“三项改革”政策拓展至更多领域。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通过实地走访、数据采集、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涉及技术转移转化相关领域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进行调研,针对技术转移转化岗位供给不足、职称评审“指挥棒”作用不明显、薪酬激励作用未充分发挥、工作服务机构力量偏弱等不足,研究制定“八条措施”,以促进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发展。
二、建平台,优服务,多措并举“强队伍”。“八条措施”政策创新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在人才评价方面,延伸拓展评审范围,将技术转移转化评审专业纳入全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推动“三项改革”向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机构延伸;支持社会组织评价,允许社会组织参与技术转移转化人才的职称评价。在岗位设置方面,增设技术转移转化岗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具有技术转移转化职能的事业单位增设专门岗位,用于评聘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建立晋升绿色通道,为技术转移转化人才提供首次申报职称便利,特别突出的个人可采取个性化申报方式。在激励支持方面,创新评价工作机制,在各级各类人才项目及人才类评比表彰项目中,向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人才倾斜,对业绩突出的个人提供直接申报高级职称途径;强化薪酬待遇激励,事业单位可自主决定技术转移转化人员的绩效工资分配,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单列的绩效工资总量。在平台搭建方面,强化创业资金扶持,为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和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和企业贷款分别设有最高额度和期限,其中个人最高30万元、期限最长3年;企业最高400万元、期限最长2年;搭建转化对接平台,建立技术转移转化专家库,构建高校、项目、人才、企业间互通桥梁,促进技术转移转化领域的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
三、抓重点,求实效,善作善为“赢丰收”。出台“八条措施”适应省内形势需要,当前,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超过2万家,拥有技术转移转化专兼职人才2000余人,每年登记科技成果超过3100件。一是聚焦重点抓落实。“八条措施”专为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量身定做”,24条具体措施中的17条是国内首创或首次提出,涵盖技术转移转化人才“育、用、引、留”全过程,政策突破性强,创新点多,支持力度大,是加快推进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的重要抓手和发力点。二是主动作为抓落实。各级人社部门结合实际,对照“八条措施”研究制定配套落实举措。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对各级反馈的困难和诉求“随时受理,及时办理”。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主动研究谋划、积极协调解决,特别是事业单位特设技术转移转化岗位、授权社会组织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等两项重点工作。推动全省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重点抓好技术转移转化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采取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设置评审通过率,推动全省拥有职称资格的技术转移转化人才总量突破3000人。三是跟踪问效抓落实。加强政策跟踪调研和分析评估,组织开展每季调度和定期通报。鼓励各级各部门在“八条措施”基础上,围绕破解人才“不敢转”“不想转”难点痛点,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技术转移转化人才激励政策。科学把握政策界限,避免简单降低标准条件,造成政策“洼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