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西咸新区为破解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中小微企业因信息不对称、供需不匹配、价格不确定而产生的风险敏感性强、成果承接能力弱等问题,在全省率先开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鼓励高校院所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最大程度降低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成本和风险,解决了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难”与中小微企业获取科技成果“成本高”的问题,实现科研机构与企业互利共赢。
一、主要举措
一是制度支撑,激发科技成果转化动力。围绕秦创原总窗口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需求,制定印发《西咸新区关于开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实施方案》《西咸新区关于开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突破科技成果转化“一次性买断”传统模式,为“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政策激励。
二是模式创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能。科技成果进入市场,试用是其中必要环节。一方面,企业难以一次性全款购买科技成果,担心“一次买断”后难以“值回票价”;另一方面,高校担心科技成果价值亏损,双方难以达成合作。西咸新区遵循科技成果转化规律,将“试用”环节前置,支持高校院所与中小微企业签订书面科技成果技术使用许可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支付”“延期支付”“附条件支付”“收益提成支付”等方式支付科技成果转让费用,支付时间为许可协议生效一年(含)或者被许可方基于此科技成果形成产品、提供服务产生收入以后,解决高校院所高质量科技成果本地转化不足与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所需高质量技术供给不足等问题,有效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三是风险防控,全链条保障主体权益。针对中小微企业因资金链短缺,担心科技成果市场应用前景不明等难点问题,西咸新区创新引入融资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采用市场化手段,建立“企业参保—申请理赔—保险受理—勘察鉴定—先行赔付—信用推送”的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风险防控保障机制,实现风险分担补偿,为转化机制系上“安全锁”。同时,组织技术交易所、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做好许可协议范本拟定、法律风险防范、担保协议签署等全流程风险防控与咨询服务,最大限度保障试点企业、高校院所以及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打消高校院所国有资产流失、企业试用成果后不愿“买单”的顾虑。
四是先用后买,助力企业突破关键技术。企业要在市场中具有竞争优势,关键是要掌握核心技术,高校院所也需要与时俱进研发适销对路的技术成果。“先试用后付费”打通了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之间接口,降低了双方合作门槛,助力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金信天钛与西安理工大学合作推动节流器技术攻关,整体研发效率提高30%,相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于航空发动机、航天引擎等“卡脖子”技术领域。
二、主要成效
在新区推动下,初源赛尔等企业与省内高校签订合作协议,企业从高校院所获得技术专利许可的时间由18个月压缩至4个月左右,极大调动高校和企业积极性。银丰生物与延安大学采用“分期支付”和“延期支付”两种方式,既解决企业技术升级需求,又助推高校科技成果更好更快对接市场,预计每年可多创造经济效益6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