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榆林市以开展“三个年”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服务方式,着力提升环境要素保障服务水平,全力推进和服务高质量项目落地。
一、 建立助企联络专员制度。完善“上门帮扶、随时协调、定期例会、跟踪调度”工作机制,明确专人从高质量项目立项阶段即提前主动介入,了解项目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政策需求,指导企业在可研阶段同步编制环评文件,将项目问题解决在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对项目环评定期跟踪调度,准确掌握项目环评编制及审批进展情况;每半月组织召开高质量项目环评推进会,及时协调各级部门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促进项目顺利推进。
二、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对接中省生态环境部门,将榆林市高质量项目纳入重点服务保障清单,并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协调开展技术评估提前介入、公示和审查同步开展等措施,促进项目后续审批提质提速。为建设单位主动提供“环评审批服务单”,载明项目环评审批层级、对接联系人、服务措施等,确保政策传达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在前期研究阶段,依托“三线一单”成果,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分析研判意向选址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要求的相符性,及时规避在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选址建设,为高质量项目落地提供支撑。
三、强化环评审批指导机制。加强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厘清职责边界,健全审管互动机制,实现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无缝衔接,确保监管责任无盲区、不交叉。及时推送中省环评审批等相关政策文件,并适时组织培训解读,为全市各级环评审批部门提供政策咨询。突出重点,指导环评审批部门在严守环评审批底线的前提下,对基础设施、公路铁路、输变电等类型项目,通过采取“打捆”审批、简化污染物总量指标办理等方式,加快审批进度,提高审批效率,助推高质量项目建设。
四、深化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与辖区内各类产业园区规划编制部门的沟通,及时督促辖区内各类产业园区依法依规按期开展规划环评修编或跟踪评价,对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查的规划环评,加大协调对接力度,缩短审批时限;对市级层面审查的规划环评,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组织审查,确保高质量项目审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