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并联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改革
来源:项目办 发布时间:2024-04-19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积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并联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将告知承诺制融入投资项目审批各环节,科学运用并联审批机制,实现企业投资项目“选址即设计”“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目标。

一、提升要素供给质量,推动实现“选址即设计”

沣西新城推行“区域评估+用地清单+标准地+基础设施配套”供地一体化改革,强化土地要素供给,制定地块“用地清单”和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基础设施配套等相关参考指标,帮助项目单位科学选址,实现项目“选址即设计”。一是做评估。印发《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按照“7+N”模式将稳定风险评估、文物勘探、水土保持评价、洪水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交通影响评价等纳入区域整体性评估评价,评估评价结果供项目单位直接免费使用。二是建清单。印发《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用地清单制改革。土地挂牌前,完成地块涉及的评估、普查工作,形成“用地清单”,企业竞拍时即可充分了解地块现状。三是定标准。印发《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根据产业定位和地块实际,确定“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用地标准、建筑容积率、能耗标准”等5项固定性指标。企业同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明确指标数据、复核条件、违约责任。四是配设施。推行“土地供应前基础设施配套”改革,宗地出让前,明确供应计划、地块信息,确定宗地周边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道路的建设标准和实施要求,提前完成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道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宗地出让时自带配套设施和《宗地基础配套设施成果表》。

通过实施“供地一体化”改革,在土地出让前企业即可充分了解地块相关指标要求,结合区域整体性评估评价结果、周边配套路网及地下管线情况,实现项目“选址即设计”。平均为每个项目节省时间成本90天,节省资金成本70—80万元。77个项目成功应用区域评估成果;“用地清单制”地块5宗,覆盖面积737亩,实现“净地带清单”出让;“标准地”10宗,面积1845亩,实现工业用地100%以“标准地”形式出让;地块XXFX-XX01-23作为“土地供应前基础设施配套”改革试点,实现道路、水、电、气、暖、讯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为项目提前开展工程规划方案设计提供有力支撑。

二、优化前期手续审批流程,推动实现“拿地即开工”

沣西新城推行“分阶段施工许可”改革。将施工许可分为“基坑支护”和“桩基主体”两部分,企业可先行开展基坑图纸审查,作出安全承诺后即可办理基坑部分施工许可,提前开挖建设。在基坑施工阶段同步准备主体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审查,为后续办理主体工程施工许可预留了充足时间。此外,充分发挥“拿地即开工”“告知承诺”“并联审批”改革叠加效应,创新“承诺可开工”改革,印发《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可开工”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系统梳理项目开工阶段涉及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12个常办事项,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各事项的政策标准、审批要点和监管方式,形成“综合要求清单”,对于清单中涉及的事项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企业提交报建材料并作出书面承诺后,10个工作日内即可拿到审批结果,最多可一次性完成12项审批手续办理,项目开工时间较改革前至少提前2—3个月。

沣西新城运用“分阶段施工许可”已为23个项目核发了基坑部分施工许可证,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较改革前可提前2个月进场施工。联东U谷·沣西科创中心项目应用“承诺可开工”改革,一次性拿到了项目备案确认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全过程仅用了10个工作日,成为西安市首个拿地动土“十日结”改革案例。

三、灵活开展竣工验收,推动实现“竣工即投产”

沣西新城创新产业项目“承诺即投用”改革,印发《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即投用”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阶段,对已完工的项目单体或独栋建筑,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可同时申请规划、消防、人防验收。相关部门组织完成联合验收后,建设单位凭借规划、消防、人防验收结果,做出“其余未验收事项与整体项目同步完成验收”的承诺,单体建筑即可投入使用,实现“竣工一栋、验收一栋、投产一栋”。

沣西新城已完成28个项目的联合验收工作,其中,沣翼现代制造园项目6号楼成功应用“承诺即投用”模式,提速投产时间约90天。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控改革试点风险

夯实部门协同监管。沣西新城出台《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谁提出、谁监管”原则,由相关部门依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开展监管验收工作,确保“标准地”用地企业履约践诺。建立红、黄单机制。定期对重点项目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红、黄单提醒督办机制,确保手续高效办结,累计发送红单23次、黄单43次。运行“信用+监管”机制。对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的企业,实行台账化管理,在未销账之前,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出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于违反承诺的项目单位,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失信惩戒等处理,违反情况上传至信用中国(陕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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