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列报道三十八
——宝鸡市筑牢农资诚信基石激发乡村振兴动能
来源:财金处 发布时间:2025-12-03

近年来,宝鸡市创新推行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模式,以“信用标尺”精准赋能监管效能,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生态,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信用动能。

科学的评价体系,让信用“看得见”。制定印发《宝鸡市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为全市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信用档案”。通过“主体申报、县区评审、市局复核”的严谨程序,将主体信用状况科学评定为A级(信用良好)、B级(信用一般)、C级(信用欠佳)、D级(信用不佳)四个等级,并在经营场所悬挂公示牌,让信用水平一目了然。2024年1月,在2021年评定基础上对全市1133户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予以公示:A级(信用良好)94户,B级(信用一般)606户,C级(信用欠佳)432户,D级(信用不佳)1户。

鲜明的奖惩实践,让信用“有分量”。信用等级不是“终身制”,而是动态管理的“活水”。每两年评定一次,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能升能降,并直接使其信用等级关联到实实在在的“奖”与“惩”。激励守信,政策红利精准直达:2025年对于A、B级的700户主体,减少检查和抽检频次,优先落实陕西省农资智能化监管项目,每户项目资金7000元。惩戒失信,监管利剑高悬震慑:对于D级信用不佳的主体,则面临“每月巡查一次”、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等严格监管。

显著的监管成效,让信用“成风尚”。通过近年的不懈努力,宝鸡市农资信用监管结出硕果。激活了争优热情:“争创A级”已成为农资主体的普遍共识,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自觉性空前提高。规范了市场秩序:全市农资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市场环境持续净化,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引导了消费选择:广大农民朋友可以依据公开的信用等级,“看牌选店”、放心消费,形成了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共建信用农资,共享安心农业:持续深化信用体系建设,让诚信成为农资领域最响亮的名片。呼吁所有农资生产经营者,珍视信用记录,争当诚信典范;鼓励广大农民朋友,关注信用评级,选择诚信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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