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要求,不断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促进结对地区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助力陕西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在充分征求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扶贫办、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等意见基础上,9月17日,省苏陕工作队对各市工作组、县联络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苏陕协作消费扶贫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协调推进“陕货进苏”、助力开展苏陕消费扶贫进行部署。
《通知》强调,各市工作组和县联络组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扶办有关要求,充分认识消费扶贫是加快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新要求,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新内涵,深化苏陕扶贫协作的新抓手,提升产业扶贫成效的新引擎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助力推进落实,努力以消费扶贫的实际成效体现责任担当。
《通知》要求,各市工作组、各县联络组要根据结对地区农产品供需双方实际需要,结合2020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全国消费扶贫月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及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节假日,全力配合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要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主动配合苏陕两地三级特别是后方预算单位,大力推进陕西扶贫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食堂、进社区、进超市;按照陕西扶贫部门县申报、市审核、省公示、国家备案的程序,全力配合结对地区查漏补缺、组织申报,推动更多的供应商和扶贫产品进驻全国“扶贫832平台”和中国社会扶贫网;积极配合结对地区扶贫、发改等相关部门,协助健全完善苏陕协作消费扶贫统计台账,特别是要进一步明确统计范围,切实做到应统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