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社会影响力, 3月15日,宝鸡市价格认定中心利用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组织市、县(区)联动,分别在城市中心广场、热门景区、热点商圈等人口密集场所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宣传活动,全市发改系统共5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宣传彩页、印有价格争议调解宣传语的小礼品,宣讲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的调解原则、范围和流程,提升了群众对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的知晓率。据不完全统计,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品近15000份,发放宣传彩页20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3000余人次。
近年来,宝鸡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深刻领悟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大力推进价格争议调解“站点进景区、工作进社区”“双覆盖”工程,累计设立价格争议调解站点174个。2022年,全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全部与当地人民法院完成双方认证,全部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初步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2023年,宝鸡市价格认定中心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研究探索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的新特点、新举措、新理念,合理布设并维护好调解站点,强化调解人才培养,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价格公共服务便捷化、专业化、规范化,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