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起价格鉴定案例引发的思考
来源:韩城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 发布时间:2018-01-09
一、案例题目

  某公安机关委托某认证中心对12公斤的被盗照明线进行价格鉴定。据悉,该照明线成新率为60%,经过市场调查得到以下资料:相同产品的一整卷线长度为96米,重量为6.5kg;每米电线含铜量为30.43g;鉴定基准日,废铜的收购价格为50元/kg,相同照明线的市场价格为2.5元/m,试求该标的在基准日的鉴定价格。

  二、解析过程

  1、求取该标的的重置价格:96m÷6.5kg×12kg×2.5元/m=443元。

  2、本题若按成本法的一般公式(标的鉴定价格=标的重置价格×成新率),则其价格鉴定结论为:443×60%=266元。

  此时我们发现,电线内的铜质是不会因时间的推移而贬值的,其废铜的回收价格为:96m÷6.5kg×12kg×30.43g÷1000×50元/kg=270元。显然,一般公式计算的鉴定结论266元已小于其残值270元(废铜回收价格),故这个鉴定结论是明显错误的。于是,我们应用第二个公式:标的鉴定价格=标的重置价格×[1-(1-残值率)×成新率]进行计算,得出标的鉴定价格为339元【443×[1-(1-270/443) ×60%]】。鉴定结论339元>残值270元,符合价格认证的客观原则,而且,公式2的鉴定价格只是对塑料绝缘体进行了贬值而没有牵涉到

  电线内的铜的贬值,符合科学原则。

  三、案例思考

  从这个题目我们可以看出,对于照明线之类的标的物进行价格鉴定时,必须考虑残值的存在,从实际出发灵活运用公式。就该题而言,我认为价格鉴定的关键是成新率。我们不妨从以下四种情况来思考:

  1、如果成新率为80%-90%时,应用公式1是合理的。

  2、当成新率为60%时,应用公式1结论明显是错误的,我们就必须应用考虑残值的公式2才符合价格认证客观科学的原则。

  3、当成新率达到40%时,套用公式2得到鉴定结论为374元,已明显大于产品成新率为80%时公式1的鉴定值(354元),显然又不合理。此时,我们可以将两种方法结合应用,最终采用算术平均法确定鉴定结果。

  4、当成新率达到10%甚至接近报废时,我们可仅考虑将残值作为鉴定价格(鉴定价格不得低于残值)。

  综上所述,在千变万化的价格鉴定工作中,我们价格鉴证人员必须理清思路,不能简单套用理论公式,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改进思路与方法,使最终出具的价格鉴证结论依据充分,概念清楚,方法得当,客观科学,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韩城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任建立 孙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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