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思路优化服务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府谷县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2018-02-07
近年来,府谷县价格认证中心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开拓思路、创新方法,继续深化房地产计税价格和煤炭计税价格的认定与发布工作,积极探索开展农村林木、林地、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涉及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成功化解了价格纠纷、价格矛盾,为助推我县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筹推进
价格争议纠纷调处是价格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组成部分,是我们重点打造的“四个品牌”之一。对这项工作,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筹推进。
1.加强机构建设,健全调解组织。我中心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中心主任任副组长,选任水平高、能力强的同志为成员的价格争议调解领导小组并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室。
2.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协调联动。在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实践中,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摸索创新,形成了两类具有代表性的做法:一是外联,将价格争议调解与人民法院协商沟通,力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2017年协助法院促成当事人直接达成财物抵顶协议20余起,案值479.14万元。二是内合,将价格争议调处工作与价格监管、12358价格举报等职能相衔接。针对我县物业服务收费投诉率高的问题,我们依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协调处理。通过运用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方法,有效解决了部分小区物业收费争议这一社会热点问题。
3.发挥专业优势,服务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价格法官”的专业优势,借助丰富的价格认定专业知识,着重做好两项服务:一是服务中心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调解,为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有效保障。2017年府谷县沙沟岔煤矿在资源整合过程中,由于矿井设计变更,新建的主井工业场地、高位水池、变电所等项目选址压覆相邻的金宏湾煤矿部分井田,导致金宏湾煤矿被压覆的井田范围内原煤无法开采,为了确保沙沟岔煤矿矿建工程顺利有序推进,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县政府召集政府办、能源局、国有局、物价局、矿管办、沙沟岔煤矿、金宏湾煤矿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责成由县国有局委托我中心对金宏湾煤矿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核算,并作为沙沟岔煤矿赔偿金宏湾煤矿被压覆资源的依据。我中心受理委托后,及时成立了核算小组,第一时间进驻金宏湾煤矿,放弃周末休息加班加点,及时准确地出具了核算报告,妥善处理了赔偿争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二是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形式多样地开展了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全年共办理价格争议调处案件16起,案值40.8万元。2017年3月31日至4月6日,我县府谷镇西山自然村、孤山镇南关自然村、田家寨镇阳崖尧自然村等多个乡镇发生林木、林地失火案件,森林派出所要求我中心对失火损毁的不同高度、不同胸径的油松、樟子松、侧柏、杏树、海红果树的损失价格予以认定(包括苗木价格、栽植费用、后期3年管护费用),并申请我中心就林木失火赔偿事宜帮助调解处理。面对‘损毁面积大、林木种类杂、涉及群众多、价格差异大’的复杂情况,我中心随即派员对标的物进行了现场查验、登记、拍照、取证、签字确认,同时搜集资料、调查相关育林基地、走访林木专家和栽植大户,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科学研判分析、集体讨论审议,选取适当的调解方法,及时出具了林木损失价格测算报告并顺利的调解了林木、林地失火赔偿争议,有效地化解了价格纠纷。
4.利用宣传平台,扩大社会影响。为贯彻实施《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6月中旬我中心在金信广场设立宣传平台,挂设标语,发放相关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运用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各界群众宣传调解《办法》,引导当事人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维护合法权益,通过宣传,提高了价格争议调解社会认知度,树立了物价部门良好社会形象,打造价格争议调处服务品牌,为深入推进平安府谷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提高服务水平,助推经济发展
以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0]770号)文件精神为契机,以房地产交易和煤炭计税价格认定工作为切入点,率先在涉税财物价格认定领域打开了局面,取得了成效,为维护国家税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实现公平税负起到积极作用。
1.房地产交易方面: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价认发[2010]118号)精神,与国税、地税、财政、国土、住建等部门主动协调、积极沟通、达成共识,出台了《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目前已对全县所有房地产交易基准价格,按区域、地段、房屋类型全部录入地税部门的计税系统中,有效地防范阴阳合同(高价成交、低价申报),保障国家税收依法征管。
2.煤炭计税价格方面:府谷县地处“神府东胜煤田”腹地,以煤炭为主要产业。我县的主体税源也来源于煤炭开采、加工、销售等涉煤行业,占财政收入的70%。加之我县煤炭行业多以民营企业开发为主,在纳税申报环节中普遍存在‘高售低开’的现象,税务部门难以准确确定煤炭的计税价格,造成大量的税款流失。经调查,因煤炭开采行业盈利水平较高,所以按现行税种、税率及煤炭企业的利润水平计算,吨煤销售价格(不含税)每提高100元(纯利润),约可增加财政税收49.70元,其中增值税17.00元(增值税率17%),企业所得税25.00元(所得税税率25%),城建税0.85元(增值税税额的5%),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0.85元(增值税税额的5%),资源税6.00元(销售额的6%)。针对上述情况,府谷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价格发布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物价部门发布的煤炭价格是税务部门确定计税价格、测算煤炭企业税负标准的依据和统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数据并每月发布一次。因此我们按月深入到各涉煤企业通过查看销售合同票证、走访购煤客户、运煤司机等方法调查核实其销售价格,并综合考虑实地调查结果,根据煤炭质量指标、开采条件、道路交通等因素,对境内煤企,分块煤、混煤、面煤三种类型采集、分析汇总,与财政、国税、地税、国土、能源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客观准确及时发布煤炭价格,为税务部门确定煤炭计税价格提供了依据,为财政大幅度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460亿元,实现财政总收入80.73亿元,增长72.56%,地方收入22.98亿元,增长63.91%。
虽然我们在价格争议纠纷调处和涉税财物价格认定中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市县的工作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2018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思想为统领,按照中、省、市会议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打造优质价格认定公共服务品牌,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筹推进
价格争议纠纷调处是价格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组成部分,是我们重点打造的“四个品牌”之一。对这项工作,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筹推进。
1.加强机构建设,健全调解组织。我中心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中心主任任副组长,选任水平高、能力强的同志为成员的价格争议调解领导小组并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室。
2.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协调联动。在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实践中,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摸索创新,形成了两类具有代表性的做法:一是外联,将价格争议调解与人民法院协商沟通,力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2017年协助法院促成当事人直接达成财物抵顶协议20余起,案值479.14万元。二是内合,将价格争议调处工作与价格监管、12358价格举报等职能相衔接。针对我县物业服务收费投诉率高的问题,我们依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协调处理。通过运用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方法,有效解决了部分小区物业收费争议这一社会热点问题。
3.发挥专业优势,服务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价格法官”的专业优势,借助丰富的价格认定专业知识,着重做好两项服务:一是服务中心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调解,为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有效保障。2017年府谷县沙沟岔煤矿在资源整合过程中,由于矿井设计变更,新建的主井工业场地、高位水池、变电所等项目选址压覆相邻的金宏湾煤矿部分井田,导致金宏湾煤矿被压覆的井田范围内原煤无法开采,为了确保沙沟岔煤矿矿建工程顺利有序推进,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县政府召集政府办、能源局、国有局、物价局、矿管办、沙沟岔煤矿、金宏湾煤矿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责成由县国有局委托我中心对金宏湾煤矿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核算,并作为沙沟岔煤矿赔偿金宏湾煤矿被压覆资源的依据。我中心受理委托后,及时成立了核算小组,第一时间进驻金宏湾煤矿,放弃周末休息加班加点,及时准确地出具了核算报告,妥善处理了赔偿争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二是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形式多样地开展了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全年共办理价格争议调处案件16起,案值40.8万元。2017年3月31日至4月6日,我县府谷镇西山自然村、孤山镇南关自然村、田家寨镇阳崖尧自然村等多个乡镇发生林木、林地失火案件,森林派出所要求我中心对失火损毁的不同高度、不同胸径的油松、樟子松、侧柏、杏树、海红果树的损失价格予以认定(包括苗木价格、栽植费用、后期3年管护费用),并申请我中心就林木失火赔偿事宜帮助调解处理。面对‘损毁面积大、林木种类杂、涉及群众多、价格差异大’的复杂情况,我中心随即派员对标的物进行了现场查验、登记、拍照、取证、签字确认,同时搜集资料、调查相关育林基地、走访林木专家和栽植大户,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科学研判分析、集体讨论审议,选取适当的调解方法,及时出具了林木损失价格测算报告并顺利的调解了林木、林地失火赔偿争议,有效地化解了价格纠纷。
4.利用宣传平台,扩大社会影响。为贯彻实施《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6月中旬我中心在金信广场设立宣传平台,挂设标语,发放相关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运用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各界群众宣传调解《办法》,引导当事人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维护合法权益,通过宣传,提高了价格争议调解社会认知度,树立了物价部门良好社会形象,打造价格争议调处服务品牌,为深入推进平安府谷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提高服务水平,助推经济发展
以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0]770号)文件精神为契机,以房地产交易和煤炭计税价格认定工作为切入点,率先在涉税财物价格认定领域打开了局面,取得了成效,为维护国家税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实现公平税负起到积极作用。
1.房地产交易方面: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价认发[2010]118号)精神,与国税、地税、财政、国土、住建等部门主动协调、积极沟通、达成共识,出台了《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目前已对全县所有房地产交易基准价格,按区域、地段、房屋类型全部录入地税部门的计税系统中,有效地防范阴阳合同(高价成交、低价申报),保障国家税收依法征管。
2.煤炭计税价格方面:府谷县地处“神府东胜煤田”腹地,以煤炭为主要产业。我县的主体税源也来源于煤炭开采、加工、销售等涉煤行业,占财政收入的70%。加之我县煤炭行业多以民营企业开发为主,在纳税申报环节中普遍存在‘高售低开’的现象,税务部门难以准确确定煤炭的计税价格,造成大量的税款流失。经调查,因煤炭开采行业盈利水平较高,所以按现行税种、税率及煤炭企业的利润水平计算,吨煤销售价格(不含税)每提高100元(纯利润),约可增加财政税收49.70元,其中增值税17.00元(增值税率17%),企业所得税25.00元(所得税税率25%),城建税0.85元(增值税税额的5%),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0.85元(增值税税额的5%),资源税6.00元(销售额的6%)。针对上述情况,府谷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价格发布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物价部门发布的煤炭价格是税务部门确定计税价格、测算煤炭企业税负标准的依据和统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数据并每月发布一次。因此我们按月深入到各涉煤企业通过查看销售合同票证、走访购煤客户、运煤司机等方法调查核实其销售价格,并综合考虑实地调查结果,根据煤炭质量指标、开采条件、道路交通等因素,对境内煤企,分块煤、混煤、面煤三种类型采集、分析汇总,与财政、国税、地税、国土、能源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客观准确及时发布煤炭价格,为税务部门确定煤炭计税价格提供了依据,为财政大幅度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460亿元,实现财政总收入80.73亿元,增长72.56%,地方收入22.98亿元,增长63.91%。
虽然我们在价格争议纠纷调处和涉税财物价格认定中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市县的工作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2018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思想为统领,按照中、省、市会议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打造优质价格认定公共服务品牌,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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