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价格认定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合阳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价格公共服务这个中心,打造涉纪、涉刑、涉税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四个品牌”,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先后荣获“全国先进价格认定机构”“全国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全省价格认定工作优秀单位”“全省价格争议调解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做好矛盾调处的“保障员”
健全组织机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合阳县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将“合阳县价格认证中心”更名为“合阳县价格认定中心”,提升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上下同步发力的工作格局不断巩固。
严格规范操作。坚持自愿调解、依法调解的原则,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则规定依法、公正、高效化解各类价格纠纷。合阳县发改局与法院、司法局、公安局联合下发文件,明确争议调解范围、流程及调解程序等,有力推动了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向基层、向纵深发展。2021年调解的金峪镇牡丹园失火等3起案件,程序合理,客观公正,双方满意,切实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减轻了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压力。
实施激励机制。合阳县价格认定中心多次研究讨论,大胆探索,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各个调解站点办理价格争议调解成功案件实行奖励补助,提高了各个兼职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价格认定中心业务骨干定期深入各调解站点,指导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疑难案件派员全程参与价格争议调解,并定期对所有调解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技能。
群众至上,阵地前移,做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
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坚持逐镇逐村、进村入户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宣传活动,利用集会、315消费者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进一步深化广大人民群众对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认识。同时,在合阳县电视台、合阳微信公众号、虹媒资讯等媒体宣传价格争议解工作,累计印发《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宣传册》等宣传资料5万余份,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明显提升。
窗口前移,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合阳县12358价格举报服务大厅设有价格争议受理室、两个价格争议调解室,在县综合调解中心、基层派出所等设立了35个价格争议调解联络点,目前全县实现了A级景区、城市社区、基层派出所全覆盖。全县近年来共受理价格争议调解咨询、申请案件200余件。在城市低洼区雨水收集综合利用工程土地征收地面附着物价格赔偿争议中,将调解阵地移至田间地头,聘请相关专家逐户、逐地块进行勘验,制定了具体赔偿依据,耐心细致为群众讲解相关政策依据,最终达成了一致赔偿协议,确保了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工。
群众至上,依法依规化解各类矛盾。在工作中坚持分类施策、注重效果的原则,根据争议事项的难易程度,引导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解决,提高群众满意度。例如在脱贫攻坚战役中,某贫困村一贫困户与村委会就3千棵槐树苗赔偿产生价格争议,调解人员从村情、地情及法律法规等因素的利害关系进行耐心引导调解,最终达成1万元的赔付协议。
提升技能,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组织业务骨干赴江苏镇江等地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工作能力。同时,对35个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点调解员定期进行培训,组建了专门的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微信群,将所有调解员加入,方便让大家在群内分享交流调解工作,遇到特别复杂的纠纷,聘请专家库成员参与,确保调一起成一起,让双方满意。
多方联动,健全机制,做和谐社会建设的“调解员”
建立协作衔接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衔接配合,以行政调解工作为核心,对接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多元联动,协调配合,建立工作联系和协调配合机制,与设立的价格争议调解站点建立常态化联系制度,协同指导工作。聘请22名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组建了专家组,与各相关单位协作配合,合力把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做好,使调解受理与12358价格举报平台、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无缝对接,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把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当事人双方的满意度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积极选派优秀业务人员到价格争议调解室和调解站点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把调解窗口建成标准化、一流的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