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家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机构获批
来源: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2022-05-30
2022年5月16日,经中共商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商洛市价格认证中心”更名为“商洛市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处理中心”,成为我省首家经编制部门批准的从事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的专门机构。
随着价格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和《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价格认定规定》等规章制度的颁布实施,全省各级价格认定机构相继承担起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职能,借助自身专业优势,面向社会提供公共价格服务。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价格认定机构职能任务的拓展需要,在做好价格认定核心主体业务的同时,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职能支撑,更好地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商洛市发改委多次与市委编办沟通协调,终将“商洛市价格认证中心”更名为“商洛市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处理中心”,实现了机构名称与职责使命的相适应,使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见其名而知其责,为推进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编制体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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