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礼泉县价格认证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了全部赔款,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化解了价格矛盾纠纷。
2025年4月18日,马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与郭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致使轿车前杠及左前大灯等损坏,经事故认定,马某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因修理厂报价郭某轿车修理费用为48000余元,马某认为修理费过高,拒绝赔付,导致双方情绪激动,难以沟通。经征求双方同意,交警部门引导双方当事人向礼泉县价格认证中心申请价格争议纠纷调解。
礼泉县价格认证中心受理调解申请后,对郭某轿车受损情况进行了重新确认,经勘察,该车辆为改装车辆,改装配件也非原厂配件,随后工作人员对受损配件价格进行了重新核定,确定该车的市场修理费用为15800元,双方当事人对此均无异议,但马某称自己经济情况窘迫,只原意赔偿8000元,郭某对此坚决不予接受。由此调解员采取面对面说诉求,背对背做疏导的方式,一方面向马某阐明本起事故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同时又让郭某了解诉讼产生的弊端,经多次耐心与双方沟通调解,安抚双方情绪,分析利弊,双方情绪开始出现缓和。最终经调解,马某向郭某表示歉意,郭某对马某经济情况也表示理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马某当场赔偿郭某维修费13000元。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快速圆满解决。
下一步,礼泉县价格认证中心将继续发挥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在交通事故损失赔偿纠纷领域方面的重要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以“小调解”推动“大和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价格认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