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有关问题复函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01-09

陕西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有关问题的请示》(陕价字[2005]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仍按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价格鉴证机构管理意见〉的通知》(国清[2000]3号)和原国家计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计办[1997]808号)以及我委有关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的规定执行。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