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简报(第15期)推动创新示范区加快发展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营商办 发布时间:2023-08-09

  为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按照省委十四届四中全会有关加快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建设决策部署,近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改革突破发展的通知》,在西安市莲湖区、宝鸡市渭滨区等16家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推出“6+X”项营商环境牵引性、关键性、标志性改革,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此次改革聚焦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需求,从审批制度改革、办理建筑许可、项目服务等领域重点推出了“红蓝章”审批制度改革、“验登合一”审批模式、“分阶段施工许可”改革、“项目管家”服务机制、社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市政配套管线“报装即接入”等6项改革。在此基础上,还要求各创新示范区结合实际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举措,形成“6+X”改革任务清单,其中“X”原则上不少于2项。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加快创新示范区改革突破、创新发展,打造更多营商环境“单项冠军”,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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