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出台“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营商环境突破年系列报道第177期
来源:营商办 发布时间:2023-10-24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等十部门印发《陕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通过明确工作标准、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破解改革中的堵点难点,更好指导全省工作开展,持续推动降低工业企业成本,不断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使“标准地”改革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应改革所需。“标准地”改革对降低工业企业成本,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具有重要意义。陕西于2021年底启动“标准地”改革;2022年试点推进改革,改革范围内全年供应工业用地“标准地”174宗1.72万亩;2023年深化“标准地”改革,1月至8月供应工业用地“标准地”142宗1.66万亩。在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出现了标准不统一、责任不明晰、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为持续深化“标准地”改革,更好保障工业用地需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陕西厅决定起草《指引》,更好指导全省“标准地”改革工作开展。

  从实际出发。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引》作为践行主题教育、落实“三个年”活动部署的具体行动,坚持从实际出发,先后赴咸阳市、渭南市、榆林市、西安市、宝鸡市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深入开发区实地查看“标准地”项目,与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座谈交流。专题组织召开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企业代表共同参加的“标准地”改革工作座谈会,从不同层级、不同角度认真倾听更好推进“标准地”改革的意见建议。使《指引》更加实事求是,符合陕西实际。

  集合力所成。省自然资源厅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省级部门间协同配合,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文物局、省地震局等部门积极沟通,明确区域评价相关内容;组织省级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充分吸收省级部门意见建议;厅领导亲自带队赴有关部门沟通对接,修改完善有关内容;两次正式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充分沟通达成一致。使《指引》内容更加规范,政策更加明晰。

  强指导之效。《指引》从总体要求、概念界定、工作主体、工作流程、组织推动、业务指导六个方面全面明确陕西“标准地”改革工作。聚焦完成区域评价、设定控制性指标、达到通平条件、按标供应、协议签订、审批服务、按标施建、对标验收、监督管理、数据填报十个环节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区域评价实行“6+N”模式,形成涵盖工作职责、政策依据、开展范围、审查审批权限等的区域评价具体事项工作指南。明确控制性指标实行“5+X”模式,要求各地在确定其他必要的控制性指标时,应体现绿色发展要求。支持各地根据实际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适宜的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标准地”。推动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制及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与“标准地”改革充分衔接。推动“标准地”监督管理工作与“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评价工作充分贯通。建设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信息填报系统。建立省级部门业务指导员制度,对各地区域评价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指引》的印发,使陕西“标准地”改革工作标准更明确,工作流程更规范,工作责任更清晰,将更好指导全省深入推进“标准地”改革,更加有效降低工业企业成本,不断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使“标准地”改革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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