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聚焦解决商事纠纷诉讼周期长、程序多、执行难等堵点问题,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按照“府院联动、市场化运行”模式,在全国率先开展商事纠纷调解试点工作,多元化解商事纠纷,有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该试点工作做法被《法治日报》刊发。
多方合作设立调解组织,实现规范运行。成立市级商事纠纷调解试点工作专班,在充分调研商事纠纷调解组织设立程序、适用范围、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联合全国知名律所、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家,设立西安市天平商事调解中心、西安市融合国际商事调解中心2个商事调解组织。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参与投资贸易、金融证券、保险、工程承包等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积极开展纠纷事前调解,快速高效解决商事纠纷,避免双方“对簿公堂”,最大限度减轻法院办案压力,减少企业因纠纷带来的利益损失。截至2025年4月,试点商事调解组织已入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西安市未央、雁塔、莲湖、新城、长安、西咸新区等法院,各法院累计向商事调解组织委派案件5076件。
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实现高效解纷。印发《关于建立全市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统筹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建立联席会议、调研宣传、信息共享等机制,健全商事纠纷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工作制度,确保职责明确、流程顺畅、台账规范、文书统一。强化诉前委托、司法确认等方面工作支持,由司法行政机关推荐、法院将商事调解组织纳入特邀调解名单,并委托相应案件。组织商事调解组织加强与市、区县两级法院对接,探索商事调解组织入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引导商事纠纷当事人优先选择商事调解,高效率、低成本解决纠纷。截至2025年3月,成功调解977件,案件标的金额达到8.7亿元。
创新调后“公证+确认”模式,实现“案调事了”。积极搭建商事调解组织与公证、仲裁机构对接平台,探索“商事调解+公证赋权+仲裁确认”新路径,案件调解成功后,对符合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和仲裁确认的,引导由公证、仲裁机构依法办理,实现“案调事了”,解除当事人后顾之忧。目前西安仲裁委已在2家商事调解组织设立联络站,在西北政法大学设立教学实践基地。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引导西安市融合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落地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聘请40余名境内外专家学者、律师等担任商事调解员,为涉外商事纠纷储备优秀涉外商事调解员力量,为持续提升国际商事法律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