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莲湖区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检查“白名单”制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自制度实施以来,通过“精准画像、柔性监管、全程赋能”组合拳,实现“监管效能提升”与“企业活力激发”双促双赢,为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新路径。2025年以来,莲湖区各类市场主体主动改正失信行为,开展信用修复33819户次,累计为企业解决年报信息填报、信用信息修复等问题2000余条。截至2025年8月底,全区新增市场主体14592户,同比增长5.19%。
一是精准筛选“白名单”企业。以“信用指数”为核心标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面筛选,将符合准入条件的100户市场主体纳入初选名单。通过信用信息交叉比对、业务科室部门联审,对初选名单开展核查,将35户市场主体作为首批纳入“白名单”市场主体并对外公示。
二是坚持动态闭环管理。建立“申报—联审—公示—承诺—动态调整”全流程闭环管理,通过部门联审、社会公示、签署《守信承诺书》等环节,确保“白名单”公信力。实行“年度更新+即时调整”措施,按年度动态调整“白名单”,信用升级企业可以自主申报或部门推荐入榜,企业存在逃避监管、弄虚作假、承诺不实等行为的,即时移除。
三是构建“三项”工作机制。建立“包容期”免扰机制,实施1年内“非请勿扰”,轻微违规行为按照“预警—约谈—整改”三步处置流程,通过行政指导纠正问题。建立“触发式”响应机制,触及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等6类28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启动“三速处置”,即24小时内移出名单、48小时内立案调查、结案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处罚结果。建立全周期服务机制,深入开展入企“三送”活动,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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