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区域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告
已结束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07
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有关规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们起草了《陕西省区域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26日通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对实施办法提出了1条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并予以充分吸收采纳。
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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