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70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70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14号

王成代表:
  《关于请求省政府对农业园区、特色传统产业园区出台优惠政策的建议》(第47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两点建议很好,很有现实意义。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扶持农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比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资金支持和减免税收政策;农业科技扶持政策;现代农业园区支持政策;中小企业及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政策;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政策等。这些政策,一是不分所有制,民企、国企同等对待;二是按项目实施,凡是相对应的项目建设,都可以按公示的项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如您有项目需支持,可到县发改局、农业局、中小企业局了解具体要求,也可以到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网站查询,按程序申报。
  欢迎您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13日

(联系人:吴勇,电话:029-87294679)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