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函〔2014〕26号
周永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财政转移长效机制和水资源补偿办法的建议》(第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康市地处汉江流域,汉江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也是省内南水北调工程的水源区,为确保汉江水源地的供水质量,近几年我们在水源地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2008年开始,国家实施重点功能区生态补偿,到2013年安康市共获得中央重点功能区生态补偿资金33.42亿元,补偿资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财力的增长将逐年递增。另外,为促进水源区可持续发展,国务院于2013年3月批复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方案》,确定由天津市和陕南三市对口协作,协作重点有七个方面,一是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主要是生态型农林产业,积极推进生态旅游合作;二是促进传统工业升级,做强优势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中药材和绿色食品加工业,规范发展矿产采掘业,合作建设产业聚集园区等;三是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交流计划,加强劳务合作;四是加大科技支持力度,以环境友好型产业为重点,鼓励科技型企业到水源区发展,推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和科研合作;五是深化经贸交流合作;六是加强生态环保合作,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七是增强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文化、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农村社会化服务等领域的合作。
我们将继续呼吁建立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并积极与财政、环保、住建、水利等有关部门协调,逐步加大水源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有力推进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是继续加大对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治理、河道整治、水生态修复等基础设施建设,并从资金投入、政策支持等方面优先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倾斜。
三是积极开展水源补偿机制的研究。近几年来,我省一直在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补偿机制的研究。2011年3月,省水利厅主持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陕西水源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研究》项目获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但是,目前国家和我省还未制定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对水源保护区的水资源做出补偿,国家还没有相关政策,补偿主体、补偿方式、资金渠道、长效机制等有待确立。
今后,我们将继续做好生态补偿机制和水资源补偿办法的调研,从建立受水区补偿制度方面深入研究解决补偿问题,积极呼吁国家尽早出台跨流域调水工程水源区水资源补偿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予以支持,省发展改革委将竭诚为代表服务。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3日
(联系人:李琴华,电话:029-8729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