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函〔2014〕31号
赵甲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陇县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节点城市的建议》(第19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陇县自古就是中原连接西域的重要通道,秦时开通回中道、连接陇坂道,勾通了关中与西北直至中亚西亚、欧洲的联系,张骞出使西域,唐玄奘西天取经,文成公主入藏,均经过陇县,因此陇县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驿站。
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是党中央着眼我国对外开放和战略安全大局、优化区域开放格局、加快向西开放的一项重大举措,也为陕西全面提高经济外向度、建设内陆开放开发高地提供了重要机遇。陕西作为古丝绸之路起点,在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具有重要地位。据了解,国家“一路一带”建设战略规划范围是开放的,并不存在固定的区域,全国各地区都可以参与到“一路一带”建设中。就我省来说,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也是开放的,全省各地区只要有发展优势都可以纳入进来。因此,我们支持陇县依托比较优势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
目前,国家“一路一带”建设战略规划正在修改完善中,待国务院批复后将正式发布。我省将根据国家规划制定我省方案,届时将统筹考虑将陇县纳入丝绸之路经济带节点城市的具体意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予以支持,省发展改革委将竭诚为代表服务。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3日
(联系人:李溪源 电话:029-8729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