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函〔2014〕34号
马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扩大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规划范围促进商贸民族地方与中亚穆斯林交流合作的建议》(第3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十分重要。陕西穆斯林群众与中亚各民族人缘相亲、信仰相同、风俗习惯相近,有着深厚的传统友谊。特别是哈萨克斯坦“陕西村”的东干族就有10万人,这部分人搭建了陕哈民间往来的友好平台。因此,陕西在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中必须充分发挥穆斯林群众的独特作用,支持包括镇安县在内的全省穆斯林群众积极参与同中亚各地区的文化交流、产业合作和贸易往来。
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是党中央着眼我国对外开放和战略安全大局、优化区域开放格局、加快向西开放的一项重大举措,也为陕西全面提高经济外向度、建设内陆开放开发高地提供了重要机遇。据了解,国家“一路一带”建设战略规划范围是开放的,并不存在固定的区域,全国各地区都可以参与到“一路一带”建设中。就我省来说,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也是开放的,全省各地区只要有好的项目都可以纳入进来。因此,我们支持镇安县依托比较优势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
目前,国家“一路一带”建设战略规划正在修改完善中,待国务院批复后将正式发布。我省将根据国家规划制定我省方案,届时将统筹考虑支持穆斯林企业发展的具体意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3日
(联系人:李溪源 电话:029-8729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