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25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25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36号

 

赵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欧亚经济综合园区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的有关建议》(第62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欧亚经济综合园区纳入国家战略
  依托欧亚经济论坛,建设欧亚经济综合园区是欧亚各国务实合作的具体体现,也是我省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的重要抓手。省上支持西安市加快欧亚经济综合园区建设,努力打造成为欧亚区域合作的产业聚集中心、会展中心、贸易中心、文化教育交流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金融中心。我委已与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对接、积极反映我省诉求,欧亚经济综合园区有望列入到国家正在制定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意见中。
  二、关于欧亚经济论坛在现有主办单位基础上成立论坛国际理事会
  成立理事会、发展会员是当前世界各种论坛主要运作方式。省上就欧亚经济论坛成立国际理事会已与民政部等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但成立国际理事会并不属于民政部审批范围,目前全国还没有一家论坛的国际理事会获得批准。
为推动欧亚经济论坛常态化、机制化发展,2013年我省推动成立了欧亚经济论坛组委会,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元担任论坛组委会名誉主任,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魏民洲担任论坛组委会主任,陕西省副省长王莉霞担任论坛组委会副主任,欧亚相关各国一名副部长级别的领导担任委员,这从根本上理顺了论坛举办机制,奠定了论坛长远发展的坚实基础。我委将全力支持欧亚经济论坛发展,推动论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新突破、展示新作为,成为我省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的重要平台。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2日

(联系人:徐田江,电话:029-87293405)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