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函〔2014〕44号
周耀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镇坪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第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镇坪发展的关心!镇坪地处巴山北麓,空气清新,水质洁净,森林茂密,具有典型的生态功能特征。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明确为限制开发区的重点生态功能区。镇坪还作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水质保护区,为确保“一江清水送京津”付出了较大的发展代价。
省市对镇坪的发展一直非常关心,通过省市共同努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已正式批准包含镇坪县在内的安康全市首批开展全国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鼓励大胆探索,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重点探索如何更好地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发展壮大特色生态经济、改善民生、完善空间结构和布局、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所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积极争取国家在政策、项目和资金方面给予你们更多倾斜,全力支持你们因地制宜地发展生态经济,改善民生。
关于县级“两场”建设资金缺口和营运经费不足的问题。按照今年省政府《关于做好南水北调我省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的会议纪要》的要求,陕南各市县区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生态转移支付资金,集中用于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营运补贴等。项目投运后,要足额收缴城镇垃圾清运和污水处理费,加强营运企业内部管理,减少非必要消耗,提高运转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对不足部分,我委也正与天津市有关方面协商,争取天津尽快编制完成对口协作规划,从中解决部分缺口资金。同时,我们也一直在呼吁国家出台相关水费使用政策,争取受水区拿出收缴的一定比例的水费用于水源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
关于乡镇“两场”建设和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今年初,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向我省反馈2012年度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结果时,初步考虑在“十三五”规划中再安排我省部分沿江大镇垃圾、污水设施建设,同时启动解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
关于实施差异化考核问题。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取消或弱化GDP考核的要求,省上已经对陕南三市的目标责任考核进行了调整,强化了生态指标考核,弱化了GDP、工业增加值等指标的考核,以期加快生态保护、发展生态经济。
关于呼吁从国家层面建立生态产品有偿分享机制。国务院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方案的批复,已明确天津市对口支援我省陕南三市,协作重点以保水质、强民生、促转型为主线,通过政策扶持和体制机制创新,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大力推动生态型特色产业发展,稳步提高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增强水源区自我发展能力。《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实施后,国家财政部及时印发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将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水质保护区列为主要支付范围,这也是目前各县拿到的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依据。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予以支持,省发展改革委将竭诚为代表们服务。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5日
(联系人:熊兴华 电话:87291307)